项目制介绍
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公派留学项目制是近年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主要选派渠道,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模式。
一、项目制选派模式概述
核心特点:
采取"先立项(签约),后选人"的选派方式,申报主体为单位(高校或科研机构),而非个人直接申请
项目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后,由单位自主选拔推荐人选
近年来项目制申请逐渐取代了个人制申请,已成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主要派出渠道
执行周期:获批项目一般可连续执行三年,执行期内每年可按规定选派人员。我校获批以下项目制项目。
二、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 主要选派类别 | 特点说明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博士生为主 |
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 |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 面向地方高校 |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 访问学者 | 选派人员为教师 |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项目制涵盖的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如下: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四、申报流程
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例:
2 月末-3月初:受理单位进行人员申报摸底工作
3 月中-4月初: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受理单位根据选派计划,上报年度报表
4 月初-6月中: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当年度可签署协议院校
6 月末-7月初: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受理单位未派出人员进行经费核算
7 月初-8 月末:签署合作协议
7 月中旬-9 月初:受理单位组织人员选拔和校内评审,评审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9 月 10 日-30 日:受理单位组织本校老师网上申报,并将推荐材料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10月初-11月中: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进行数据查重、抽审等评审工作
11月末-12月初: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11 月末-12 月初: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录取人员配套经费 的划拨通知,受理单位按要求拨付配套经费
项目制与个人制项目的区别
对比维度 | 项目制 | 个人制 |
申报主体 | 单位(高校/科研机构) | 个人 |
选拔方式 | 单位先申报项目获批,再推荐人选 |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 |
评审方式 | 项目评审+人员抽审复核 | 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
灵活性 | 单位自主选拔,执行期3年 | 每年单独申请评审 |
主要项目 | 创新型人才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等 | 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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