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教育部2015年签订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将从我国高等院校及高等职业院校选派英语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攻读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2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选派专业应用语言学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新方提供在新留学期间的奖学金。
三、人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在职青年英语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具有英语教学工作经历。
5.雅思成绩不低于7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8分(有效期内)。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申请时间及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1.申请时间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请于2016年11月10—1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获更高学历,可一并上传);
③本科以来的成绩单;④护照信息页;
⑤有效雅思/托福成绩单。
2.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同时准备以下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纸质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将电子对外联系材料邮件发送至ljmeng@csc.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①新方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Supplementary Information Form, Photo Form);
②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③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④本科以来成绩单;
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⑥有效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复印件;以上材料若内容为中文,需附英文翻译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自行制作英文封面及目录,将所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请准备纸质原件、复印件各1份,电子版1份。
五、评审及录取本奖学金实行差额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人选向新方推荐;新方确定参加选拔考试人员名单并进行选拔考试,时间暂定2017年2月(包括写作笔试及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试结果2017年5月底公布。
六、派出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派出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由北京出发。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定航班后另行通知。
七、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亚非事务部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邮编:100044)
联 系 人:孟利君
联系电话:010-66093939
传 真:010-66093581
电子信箱:ljmeng@csc.edu.cn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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