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计划选派100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7500人。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及材料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报名条件及材料要求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0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0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校内审批:请申请人在正式报名前向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提交校内审批表(见附件2、3),经由相关部门审批(详见附件1)通过之后的申请人方可申报。
(二)网上报名并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注册、线填写报名材料、并向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提交有关纸质材料。请申请人按照《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认真整理申请材料,并完整提交网报信息,申请人要确保网上信息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份。
纸质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请将每份申请材料用长尾夹夹住,将所有材料按照基金委要求的顺序排列,并在每页材料的右下角用铅笔注明页码,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请申请人所在基层单位(学院)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并以word文档(文件名为“XX学院-某某某-推荐意见”)形式发至hbsdkyb@163.com。
(三)时间要求: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31日,书面材料于3月29日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网报结束后不予受理。
项目咨询请及时加入我校公派留学工作QQ群(群号192509684)。
(四)国外正式邀请函的要求
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国外邀请函应为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的子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外方能提供的研究条件;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评审及录取权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专家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三、我校相关部门联系人及方式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马岚 80789796
人事处 尹励侃 80789898
研究生院 董宗旺 80789674
教务处 袛新生 80789720
专项工作QQ群:师大公派留学群 192509684
附件1:附件相关表格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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