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实施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文化体验和社会实践项目的函》(汉办[2018]15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服务和管理工作,丰富奖学金生学习生活,进一步增强其对中国的认知和了解,拟面向校内征集、遴选相关活动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主题、内容和形式
主题围绕“讲好中国(河北)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河北”,突出中国(河北)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发展与成就,内容可安排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体验和实践活动等,形式可根据活动内容灵活设计。
二、 项目组织
国家汉办为活动的主办单位,负责活动的审批和指导。河北师范大学为承办单位,负责活动方案制订和具体实施。活动方案可由我校单独承办,也可多校联办。项目方案要突出实效,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原则上就近开展,禁止安排风景旅游景点观光,尽可能避免影响学生正常教育安排。
三、 项目时间和规模
项目活动时间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每场活动时间不超过3天,规模不超过100人为宜。
四、 项目经费
国家汉办承担活动经费,包括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费用开支标准参照《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团组接待标准的规定》执行。河北区域的具体标准如下:1.食宿及公杂:按照参加活动学生每人每天450元包干使用;2. 交通:700-1200元/车天(北京不超过1500元/车天);
五、 项目宣传与评估
国家汉办将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孔子学院官方公众号将择优宣传,项目承办方可以邀请当地媒体进行报道,可依托地方政府项目扩大影响力。
六、 其他注意事项
1. 设计方案应充分突出河北特色,充分考虑安全因素。
2. 该方案的活动参与主体为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以我校学生为主,也可以联合其他驻石院校共同参与。
3. 方案提交时间:活动开始实施前4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马岚: 80789796 malan@hebtu.edu.cn
附件一: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文化体验和社会实践活动资助项目申报表 (1)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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